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九章 商法综合 » 商法 » #16942 题目内容及评论
16942#
甲为16岁的公民,背书转让一汇票于乙,乙又背书转让,最后持票人丙提示承兑被拒绝后,向甲追索,甲的哪些主张不能构成抗辩?
  • 甲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签章无效,不负票据责任
  • 甲不是付款人,没有义务付款
  • 甲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经其签署的票据无效,因而不负票据责任
  • 甲、乙间接受票据时所依据的买卖合同归于无效,甲、乙间转让票据的行为归于无效,因而甲不是票据债务人
  
本题有 3 条评论
参考答案:B,C,D
您的答案:
答案解析: 您需要[登陆]或[注册]以后才可以查看本题详细解析
答案投票:您认为题库提供的答案及解析正确吗?请在下面认真投票哦!
26
22
3
详细评论内容
3 # 薛希哲 发表于 2018-4-26 09:38
如果甲是完全依靠自己工作收入生活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呢?
2 # jeury2010 发表于 2013-6-15 05:33
甲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签章无效,不负票据责任
甲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经其签署的票据无效,因而不负票据责任
单单是其签章无效,并不影响其他签章效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的,其签章无效,但是不影响其他签章的效力
1 # 归燕 发表于 2013-3-31 16:49
AC有点不同,没看清

点击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