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该厂限期治理完毕,到期该厂却未能完成任务,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责令该厂停产、关闭
- 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在该厂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情况下,可对该厂有关责任人员绐予行政处分
- 当地有100家居民受到损害,只有32户向法院起诉要求该厂赔偿损失.一旦法院判决这32家农户胜诉,在诉讼时效期间2年内,其余68家农户可直接适用该判决
- 如钢铁厂对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决定不服,不必先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即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罚款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决定.责令停业、关闭,由作出限期治理决定的人民政府决定。
3、对违反本法规定,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
4、情节较重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政府主管机关绐予行政处分。
5、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3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起时计算。
6、对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决定不服,不必先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即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