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十章 国际法综合 » 国际法 » #16873 题目内容及评论
16873#
甲国与乙国对专属经济区存在争议:甲国认为其对专属经济区拥有领土主权,乙国飞机飞越和船舶航行必须经甲国同意.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甲国的说法是错误的,甲国对于专属经济区不拥有领土主权,只享有公约规定的某些主权权利
  • 乙国在甲国专属经济区内享有航行、飞越、铺设海底电缆和开发生物资源的自由
  • 甲国可以在专属经济区内对海关、财政、移民或卫生等特定事项行使某种管制权
  • 甲国对于专属经济区的权利是与生俱来的,专属经济区的制度包括其上空和底土
  
本题有 6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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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haoranwy 发表于 2016-8-8 16:37
专属经济区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确定的新区域,它的法律地位既不是领海也不是公海,沿海国对于专属经济区不拥有领土主权,只享有公约规定的某些主权权利,
5 # evilwater 发表于 2014-3-24 17:48
专属经济区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确定的新区域,它的法律地位既不是领海也不是公海,沿海国对于专属经济区不拥有领土主权,只享有公约规定的某些主权权利
4 # lawerhero 发表于 2012-8-25 11:56
专属经济区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确定的新区域,它的法律地位既不是领海也不是公海,沿海国对于专属经济区不拥有领土主权,只享有公约规定的某些主权权利,

根据该公约,其他国家在这个区域只享有航行和飞越、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自由以及与此有关的其他合法活动的权利,故乙国在甲国专属经济区内不享有开发生物资源的自由,

甲国在毗连区内对海关、财政、移民或卫生等特定事项行使某种管制权,而不是在专属经济区有该管制权,

专属经济区不是本身自然存在权利,需要国家以某种形式宣布建立并说明其宽度,专属经济区的制度不影响其上空和底土本身的法律地位.


3 # 水的海洋 发表于 2012-2-23 21:50
C
A
2 # 狼jing22 发表于 2011-12-27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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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orlane 发表于 2011-6-20 18:04
甲国在毗连区内对海关、财政、移民或卫生等特定事项行使某种管制权,而不是在专属经济区有该管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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