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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18#
[09司考真题卷三第68题]:钱某与胡某婚后生有子女甲和乙,后钱某与胡某离婚,甲、乙归胡某抚养。胡某与吴某结婚,当时甲已参加工作而乙尚未成年,乙跟随胡某与吴某居住,后胡某与吴某生下一女丙,吴某与前妻生有一子丁。钱某和吴某先后去世,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胡某、甲、乙可以继承钱某的遗产
  • 甲和乙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 胡某和丙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 乙和丁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本题有 23 条评论
参考答案: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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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老生冲A 发表于 2017-1-19 20:28
有扶养关系?
22 # shihao19931121 发表于 2016-8-16 10:41
继子女18岁以前可以继承,养子女必须经登记确认抚养关系才可继承
21 # beautystar 发表于 2014-8-31 04:47
总结一点,即父母和继子女之间是否发生法定继承,要看他们呢之间是否具有实际意义上的抚养关系
一般来讲成年继子女和继父母之间没有抚养关系,不发生继承
未成年继子女和继父母之间有抚养关系,发生继承
20 # beautystar 发表于 2014-8-31 04:45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并非所有的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都形成过扶养关系,
胡某与吴某结婚时,甲已参加工作且独立生活,而乙未成年跟随胡某与吴某居住。
由此可知,甲与吴某之间没有形成扶养关系,而乙与吴某之间形成了扶养关系,
即甲无权继承吴某的遗产,乙有权继承吴某的遗产。
19 # baa234578 发表于 2013-7-5 21:07
每次读这题都不由自主的想笑......乐死我了......哈哈.......
18 # shenjian520 发表于 2013-5-22 14:19
承法》第33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17 # 水的海洋 发表于 2012-7-7 09:08
2BCD。
16 # degress01 发表于 2012-6-24 15:01
龙头铡 2011年09月01日 19:50:06
这种题不难,但谋杀考生时间,最讨厌题干长和绕弯遛考生的题了
乙可以两头继承:钱某+吴某;

一、只有甲乙可以继承钱某)
二、
(1.胡某+丙+丁可以继承吴某;2.乙是“抚养继子女”,也可以继承吴某)
15 # 龙头铡 发表于 2011-9-1 19:50
这种题不难,但谋杀考生时间,最讨厌题干长和绕弯遛考生的题了
14 # cindypipi 发表于 2011-8-23 17:29
我只想说 搞那么多人出来干神马!!!!
我每次都看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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