势力范围:当一个国家或地区沦为另一强国的势力范围时,通常即表示该国或地区成为强国的附属国、卫星国,或在事实上成为殖民地。而这些国家或地区也许名义上拥有主权,但其主权实质意义不大。 有时单一国家的不同地区会分属一个以上的强国势力范围。在帝国主义时期,强国势力的缓冲国,例如伊朗、泰国各自均有一个以上的强国势力范围。前者是英国与俄国的缓冲国,后者则介于英国与法国之间,此二国即被帝国的国际力量分别划定势力范围。相似的还有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德国被瓜分为四个占领区,经过统整,即成为日后的西德与东德,前者是北大西洋公约组织的成员,后者则参与华沙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