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试卷一 » 2008年真题(延考区) » 分年真题 » #14909 题目内容及评论
14909#
[08司考真题延考区卷一第39题]:对涉外商事合同,基本原则是允许当事人自己选择合同的准据法,但该选择是有限制的。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当事人可以任意选择下列哪一种合同的准据法?
  • 涉外融资租赁合同
  • 在中国境内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合同
  • 外国人承包经营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合同
  • 外国法人购买中国境内国有独资公司股东股权的合同
  
本题有 3 条评论
参考答案:A
您的答案:
答案解析: 您需要[登陆]或[注册]以后才可以查看本题详细解析
答案投票:您认为题库提供的答案及解析正确吗?请在下面认真投票哦!
31
5
1
详细评论内容
3 # pengcaiyan 发表于 2013-11-1 16:16
居然忽略了D项的“中国境内”几个字,不应该啊
2 # degress02 发表于 2012-9-5 14:10
2012历年真题:依据2011涉外适用法,答案不变)
1 # liuhao123 发表于 2010-9-8 22:06
外国法人购买中国境内国有独资公司股东股权的合同也只能选择适用中国法律.
点击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