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试卷二 » 2008年真题(延考区) » 分年真题 » #14631 题目内容及评论
14631#
[08司考真题延考区卷二第51题]:《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同条第三款规定:“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关于上述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是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
  • “不正当利益”是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 “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是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积极的构成要件要素
  • 第三款规定的内容,属于消极的构成要件要素
  
本题有 5 条评论
参考答案: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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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RavenMKII 发表于 2015-8-7 15:48
A:行贿罪中的“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主流观点是主观目的,新观点认为即是主观目的,又是客观行为。
4 # jpriver 发表于 2013-8-7 17:30
A 是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
3 # douban111 发表于 2012-9-12 21:59
我怎么听刘凤科168题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是 客观的呢?
2 # 去年的烟花13 发表于 2011-8-17 23:34
不正当利益上面没有写着这几个字,需要根据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公序良俗等来判断的就是。
1 # linyusha 发表于 2011-7-24 11:19
对于“不正当利益”需要法官规范的、评价的价值判断才能认定,是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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