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试卷二 » 2008年真题(延考区) » 分年真题 » #14608 题目内容及评论
14608#
[08司考真题延考区卷二第74题]:第二审法院在审查一审裁判时,发现下列哪些情形,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
  • 第一审程序为提高效率,没有让被告人作最后陈述,被告人也无异议
  • 参与第一审程序的陪审员是本案的目击证人
  • 对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
  • 没有告知被告人可以申请回避
  
本题有 17 条评论
参考答案:A,B,C,D
您的答案:
答案解析: 您需要[登陆]或[注册]以后才可以查看本题详细解析
答案投票:您认为题库提供的答案及解析正确吗?请在下面认真投票哦!
29
18
2
详细评论内容
17 # RavenMKII 发表于 2015-8-7 17:44
程序违法,必定发回。
16 # pengcaiyan 发表于 2013-11-4 10:24
不要想得太复杂,单纯从文义上去解释只是说违反公开和不公开审判的程序,泄漏如何是另一回事
15 # sqbo447876367 发表于 2012-9-13 21:34
A项不严谨,如果没有影响公天审判呢
14 # zhenqu2008 发表于 2012-8-24 07:46
C选项太难以理解了!
13 # 爱你哟 发表于 2012-8-6 12:12
你们好傻,证人优先,SB
12 # 连连 发表于 2012-7-24 21:07
证人不适用回避
11 # 青春使者 发表于 2011-9-4 15:26
这叫什么答案,什么解析啊?!
10 # zsssk2011 发表于 2011-8-29 11:41
是啊,国家秘密都已经泄露了,重审一次,能把泄露的秘密收回吗?
9 # cfmmx 发表于 2011-8-23 23:05
“参与第一审程序的陪审员是本案的目击证人”——可能可能影响公正审判,只能这么理解
8 # 我心未明 发表于 2011-8-19 22:17
法官李 2010年05月24日 17:45:05
目击证人
证人不适用回避
都目击了,已经先入为主,不能再做陪审员了。。
点击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