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试卷二 » 2008年真题(延考区) » 分年真题 » #14560 题目内容及评论
14560#
[08司考真题延考区卷二第83题]:崔某不服甲市乙县政府向谭某发放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向甲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甲市政府驳回崔某的复议请求,但改变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所认定的主要事实。崔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崔某可向乙县法院提起诉讼
  • 崔某可向甲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
  • 被告为乙县政府
  • 谭某为第三人
  
本题有 24 条评论
参考答案: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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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RavenMKII 发表于 2015-8-7 18:04
A错,B对:县级以上政府当被告,中院管。
C错:复议改变,单独告复议机关。
23 # liuchuanchina 发表于 2012-2-20 17:53
1确立被告,复议机关复议决定》改变 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为被告---市政府为被告
2级别肯定是中院了
3地域--- 复议机关复议决定改变 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可为复议机关所在地,也可为原机关所在地---原机关所在地--乙县
4迷惑处在于乙县无中级人民法院,只有县法院,所以A错。
押题:今年出一道题,把乙县改为甲市,省政府来复议,有可能答案就会多一个了。 我这样说对不对啊,盼解答
22 # degress 发表于 2011-10-1 10:20
注:如果被告是甲市乙县政府,可以是乙县法院和中级法院管辖,这是乙县政府的不动产物权登记;
====================================
《行政案件管辖规定》第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的应当由中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被告为县级以上政府的案件,但以县级政府名义办理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案件可以除外;....

可以除外,不是“应当除外”!!
21 # degress 发表于 2011-10-1 10:10
xueyong_01 2010年09月01日 17:23:37
神舟 2010年08月05日 20:16:32
这个题目题干交代不清!!!!!!!!!!!!!!!

题目没有问题,而且正是出题人的高明之处。

A,不管告县政府还是告市政府,县...

被告只能是市政府;《复议决定》改变(含A.变更、B.撤销、C.确认原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只能是复议机关为被告。
20 # degress 发表于 2011-10-1 10:08
xueyong_01 2010年09月01日 17:23:37
神舟 2010年08月05日 20:16:32
这个题目题干交代不清!!!!!!!!!!!!!!!

题目没有问题,而且正是出题人的高明之处。

A,不管告县政府还是告市政府,县...


不动产物权登记最后被甲市政府复议作出,县级法院只管县政府的不动产物权登记;
19 # 此情可待 发表于 2011-9-1 18:16
限定为县级,并没有以上这一说。 地级和省级都是中院,没有例外。
18 # 刘萍11111 发表于 2011-8-28 14:57
县级人民政府名义办理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案件可以除外,即可以不由中远管辖,那集体土地使用证是不是物权登记?答案A 没错,可以向基层或中院起诉
17 # julian1101 发表于 2011-8-13 21:02
快乐流浪汉 2011年08月12日 18:25:25
答案应该是ABD。A是对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

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办理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案件可以除外 本题是以市政府
16 # 快乐流浪汉 发表于 2011-8-12 18:25
答案应该是ABD。A是对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的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案件,但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办理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案件可以除外;……题干中发放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是不是办理不动产物权?
另外,根据行诉法17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这个法条的意思,是经过复议,无论改变与否,原具体行政行为所在地法院一直有管辖权的,无非是让原告多了一种选择而已。综上,选ABD,是否更有理由?
15 # 司考轻一 发表于 2010-12-11 11:17
向谭某发放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不属于不动产物权登记吗?开什么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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