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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34#
[2004年真题]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律发生了许多发展变化,对后世法律具有重要影响。下列哪些表述正确揭示了这些发展变化?
  • 《北齐律》共12篇,首先将刑名与法例律合为名例律一篇
  • 《魏律》以《周礼》“八辟”为依据,正式规定了“八议”制度
  • 《北周律》首次规定了“重罪十条”
  • 《北魏律》与《陈律》正式确立了“官当”制度
  
本题有 4 条评论
参考答案: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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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cjemerald 发表于 2012-8-2 20:59
C——“重罪十条”首次规定在《北齐律》中,而不是《北周律》

《北齐律》共12篇,首先将刑名与法例律合为【名例律】一篇
《魏律》以《周礼》“八辟”为依据,正式规定了【“八议”制度】
《北魏律》与《陈律》正式确立了【“官当”制度】
3 # 灰色颓废 发表于 2012-7-18 04:08
“重罪十条”首次规定在《北齐律》中
2 # bobi209 发表于 2011-9-12 17:39
北周律是规定的五等流刑期
1 # hksworld 发表于 2011-9-5 20:43
“重罪十条”首次规定在《北齐律》中,而不是《北周律》。北齐为维护封建国家根本利益,在《北齐律》中首次规定“重罪十条”,是对危害统治阶级根本利益的十种重罪的总称。把“重罪十条”置于律首,

北齐律》共12篇,首先将刑名与法例律合为名例律一篇
《魏律》以《周礼》“八辟”为依据,正式规定了“八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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