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们按照法律规定的行为模式行为的程度;
(2)刑事案件的发案率等因素;
(3)各类合同的履约率与违约率;
(4)普通公民和国家公职人员对法律的了解程度;
(5)与其他国家与地区的法律实施情况进行可比性研究;
(6)社会大众对社会生活中安全、秩序、自由等法的价值的切身感受;
(7)法律的社会功能与社会目的是否有效实现及其程度;
(8)有关法律活动的成本与收益的比率。
(1)人们按照法律规定的行为模式行为的程度;
(2)刑事案件的发案率等因素;
(3)各类合同的履约率与违约率;
(4)普通公民和国家公职人员对法律的了解程度;
(5)与其他国家与地区的法律实施情况进行可比性研究;
(6)社会大众对社会生活中安全、秩序、自由等法的价值的切身感受;
(7)法律的社会功能与社会目的是否有效实现及其程度;
(8)有关法律活动的成本与收益的比率。
(1)人们按照法律规定的行为模式行为的程度;
(2)刑事案件的发案率等因素;
(3)各类合同的履约率与违约率;
(4)普通公民和国家公职人员对法律的了解程度;
(5)与其他国家与地区的法律实施情况进行可比性研究;
(6)社会大众对社会生活中安全、秩序、自由等法的价值的切身感受;
(7)法律的社会功能与社会目的是否有效实现及其程度;
(8)有关法律活动的成本与收益的比率。
但是评价法律加这条:“成本与收益的比率”
总觉得,太cctv了感觉法也像白菜一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