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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71#
[2005年真题]马俊1991年去世,其妻张桦1999年去世,遗有夫妻共有房屋5间。马俊遗有伤残补助金3万元。张桦1990年以个人名义在单位集资入股获得收益1万元。双方生有一子马明,1995年病故。马明生前与胡芳婚后育有一子马飞。张桦长期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由表侄常生及改嫁儿媳胡芳养老送终。5间房屋于2001年11月被拆迁,拆迁单位与胡芳签订《危旧房改造货币补偿协议书》胡芳领取作价补偿款、提前搬家奖励款、搬迁补助费、货币安置奖励费、使用权补偿款共计25万元。下列关于胡芳及其子女遗产继承权的说法何者正确?
  • 胡芳对张桦尽了主要瞻养义务,应列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 马飞对张桦的遗产享有代位继承权
  • 胡芳再婚后所生子女对张桦的遗产享有代位继承权
  • 马飞对马俊的遗产享有转继承权
  
本题有 39 条评论
参考答案: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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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WHXWIN 发表于 2014-8-7 23:15
D中所说的转继承是正确的。继承开始以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时间跨度没有要求。
38 # bettybai09 发表于 2014-7-26 23:13
29.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无论其是否再婚,依继承法第十二条规定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时,不影响其子女代位继承。
转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又死亡的,由该死亡之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其应当继承的份额的法律制度。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死亡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制度。
  转继承与代位继承的区别如下:
  (一)代位继承只发生在法定继承之中,而转继承既可以发生在法定继承中也可以发生在遗嘱继承中。
  (二)代位继承发生的时间条件是继承人限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而转继承则发生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
  (三)代位继承的被代位人只能是被继承人的子女,而转继承中的被转继承之人可以是被死亡之被继承人的任何继承人。
  (四)代位继承之代位人只能是被代位人的直系晚辈血亲(包括拟制血亲),而转继承中的继承人可以是被转继承之人的任何继承人。
37 # louzi 发表于 2014-3-6 21:1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29.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无论其是否再婚,依继承法第十二条规定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时,不影响其子女代位继承。
转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又死亡的,由该死亡之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其应当继承的份额的法律制度。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死亡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制度。
  转继承与代位继承的区别如下:
  (一)代位继承只发生在法定继承之中,而转继承既可以发生在法定继承中也可以发生在遗嘱继承中。
  (二)代位继承发生的时间条件是继承人限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而转继承则发生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
  (三)代位继承的被代位人只能是被继承人的子女,而转继承中的被转继承之人可以是被死亡之被继承人的任何继承人。
  (四)代位继承之代位人只能是被代位人的直系晚辈血亲(包括拟制血亲),而转继承中的继承人可以是被转继承之人的任何继承人。
36 # 7277060 发表于 2014-2-28 19:50
应鹰 2012年12月02日 22:22:13
改嫁儿媳这个怎么回事
到底改嫁了没有 改嫁了还能算第一顺序继承人啊?
法律只强调履行抚养义务,是改嫁还是出家一概不问
35 # 东来西去 发表于 2013-8-5 18:32
我好像弄明白D项:老爷子及其妻名下5间房子一直未分割,后因拆迁有个好价钱,才引起继承问题。因此其孙子可以转继承。如果不看清楚题,91年死亡,其遗产应由其子马明继承,到现在其孙子只能继承马明的遗产了。
34 # 清风渐徐吹散 发表于 2013-5-24 10:11
这题考的不是法律知识,而是考学生跟出题人意淫的是否一致,你说啥时候分割的就是什么时候分割的?这答案要是没有D你是不是可以意淫解释说91年死后就分割了?惯你毛病我告诉你!
33 # yuzhouliu 发表于 2013-2-27 19:2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29.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无论其是否再婚,依继承法第十二条规定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时,不影响其子女代位继承。
转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又死亡的,由该死亡之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其应当继承的份额的法律制度。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死亡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制度。
  转继承与代位继承的区别如下:
  (一)代位继承只发生在法定继承之中,而转继承既可以发生在法定继承中也可以发生在遗嘱继承中。
  (二)代位继承发生的时间条件是继承人限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而转继承则发生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
  (三)代位继承的被代位人只能是被继承人的子女,而转继承中的被转继承之人可以是被死亡之被继承人的任何继承人。
  (四)代位继承之代位人只能是被代位人的直系晚辈血亲(包括拟制血亲),而转继承中的继承人可以是被转继承之人的任何继承人。
32 # 应鹰 发表于 2012-12-2 22:22
改嫁儿媳这个怎么回事
到底改嫁了没有 改嫁了还能算第一顺序继承人啊?
31 # squall211 发表于 2012-11-1 13:17
B——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据此,马明(于1995年病故)系张桦(于1999年去世)之子先于张桦死亡,因此,马飞作为被继承人张桦的孙子,对张桦的遗产享有代位继承权。

D——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马明作为马俊的法定继承人,在马俊的遗产分割前死亡,因其未放弃继承,其继承马俊遗产的权利应当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马飞。<转继承: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
30 # cjemerald 发表于 2012-8-4 09:25
马俊91年死的,95年马明死之前并没有分割马俊遗产,但已确定马明做为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留有(未分割)一份马俊遗产,马飞不存在代位继承权,因为马俊还活着,马飞不是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无权继承马俊遗产;等到马俊死了,马俊那份就通过转继承权转给马飞了

B——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据此,马明(于1995年病故)系张桦(于1999年去世)之子先于张桦死亡,因此,马飞作为被继承人张桦的孙子,对张桦的遗产享有代位继承权。
D——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马明作为马俊的法定继承人,在马俊的遗产分割前死亡,因其未放弃继承,其继承马俊遗产的权利应当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马飞。<转继承: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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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俊与张桦的共同财产是:夫妻共有房屋5间、张桦1990年以个人名义在单位集资入股获得收益1万元。而马俊的伤残补助金3万元纯粹是马俊的个人财产。
马俊是1991年死亡的。此时马俊的老婆张桦仍然活着,就是到1995年马明死的时候,张桦仍然活着。请问,在1991年到1995年这个期间,作为张桦儿子的马明,能向其还活着的母亲张桦提出分割其父马俊的遗产吗?对此类情况,一般要等到张桦们死了时才分割遗产。这虽是生活道理,也是社会普遍遵从惯例。

再者,通篇没有提到何时分割马俊遗产的问题,那就是没分割马俊的遗产。

虽然该题没有明确提出马俊的遗产何时被分割的。但可以肯定的一个事实是,到1995年马明死的时候,马俊的遗产都没有被分割,但马明对马俊的遗产权利自1991年马俊死时就依法产生了,1995年马明一死,马明对其父遗产继承权利就依法转让给了马明的儿子马飞,这就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2条规定的转继承了。明确了马明的儿子马飞对马俊的遗产享有转继承权利就行了,何必纠结于马俊的遗产何时被分割这个问题呢?

--------转自1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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