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 2007.10.1后
A. 乙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未体现丙是恶意的 不属于恶意串通 合同有效。 不选】
B. 乙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效力未定的合同 【以前老物权法是效力待定现在物权法有效 合同是负担行为(为自己设定交付义务) 没有无效事由则有效 效力待定的只是处分行为(交付后的效力即所有权的变动效力)。不选】
C. 甲对该幅字画享有所有权 【 善意取得有3个条件(1)有权占有下的无权处分(2)受让人支付了合理的对价(3)动产交付,不动产登记。题目没交代该画的真实价值 不知道是否属发生了善意取得 所以该画据题意所有权不明。不选】
D. 丙对该幅字画享有所有权 【同C项。不选】
这题目需要司考名师出来明鉴一下。
原解析没有更新。
既然是效力未定为何丙却享有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