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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36#
[08司考真题卷三第49题]: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了5万元的苹果,甲公司以乙公司提供的苹果不符合约定为由拒绝付款。为此,乙公司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甲公司支付货款。在支付令异议期间,甲公司既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义务,而是向另一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退货。下列说法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 甲公司的起诉行为使支付令失去效力
  • 甲公司的起诉行为不能阻止支付令的效力
  • 甲公司的起诉行为产生债务人异议的法律后果
  • 甲公司起诉后,受理支付令申请的法院应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本题有 5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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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简迷离 发表于 2013-10-31 21:28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一十七条 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
  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

4 # 简迷离 发表于 2013-10-31 21:24
做几次了还是选错,佩服我
3 # degress01 发表于 2012-6-1 15:40
注:依据郭翔说法,货物有质量问题的,就是“对待给付义务”,不得签发《支付令》,因为甲公司以乙公司提供的苹果不符合约定为由拒绝付款,乙本来就有“对待给付义务”,法院本来不该签发《支付令》;
但是 侍东波持相反看法;
2 # 胡子大叔1984 发表于 2011-4-24 21:43
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不在法定期间内提出异议,而向其他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提出支付令异议必须以书面方式,以口头方式提出的无效。
1 # ★▓全勛▓★ 发表于 2010-8-4 01:40
提出支付令异议必须以书面方式,以口头方式提出的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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