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试卷二 » 2008年真题 » 分年真题 » #12418 题目内容及评论
12418#
[08司考真题卷二第65题]:甲、乙均为吸毒人员,且关系密切。乙因买不到毒品,多次让甲将自己吸食的毒品转让几克给乙,甲每次均以购买价转让毒品给乙,未从中牟利。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贩卖毒品罪必须以营利为目的,故甲的行为不成立贩卖毒品罪
  • 贩卖毒品罪以获利为要件,故甲的行为不成立贩卖毒品罪
  • 甲属于无偿转让毒品,不属于贩卖毒品,故不成立贩卖毒品罪
  • 甲只是帮助乙吸食毒品,《刑法》没有将吸食毒品规定为犯罪,故甲不成立犯罪
  
本题有 6 条评论
参考答案: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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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xf丶hkr 发表于 2014-4-25 18:11
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不以牟利为目的为他人代购仅用于吸食的毒品的,数量达标的,对于托购者 代购者应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定罪。
5 # hksworld 发表于 2011-8-8 00:13
贩卖毒品罪不是必须以营利为目的,只要实行了倒卖和销售的行为,即可以构成该罪
4 # czt 发表于 2011-8-6 08:57
半天才出了一口气。。。。。
3 # sunnielily 发表于 2011-7-27 17:07
贩卖毒品罪不是必须以营利为目的,只要实行了倒卖和销售的行为,即可以构成该罪
2 # 子苏 发表于 2011-4-8 10:58
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不以牟利为目的,为他人代购仅用于吸食的毒品达到一定数目,应以非法持有罪定罪。
1 # 点评 发表于 2010-8-22 09:12
这样的好题多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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