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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9#
[08司考真题卷一第63题]: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下列哪些主体既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也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
  • 国务院
  • 中央军事委员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
  • 三十名以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联名
  
本题有 16 条评论
参考答案: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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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XM_891025 发表于 2014-8-14 03:22
dj349663040 2013-9-5 22:18
开会期间:两央、两高、两委、一团、30代表
闭会期间:两央、两高、两会、10委员
...
15 # qwjqmeier 发表于 2014-3-22 18:16
第十二条 【机构提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列入会议议程。
   第十三条 【代表团或代表提案】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第二十四条 【机构提案】委员长会议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如果委员长会议认为法律案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可以建议提案人修改完善后再向常务委员会提出。
   第二十五条 【常务委员会提案】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十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不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应当向常务委员会会议报告或者向提案人说明。
   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时候,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14 # dj349663040 发表于 2013-9-5 22:18
开会期间:两央、两高、两委、一团、30代表
闭会期间:两央、两高、两会、10委员
【两央=国务+军委】【两高=最高检+最高院】【两委=人大常委+专门委员会】【两会=委员长会议+专门委员会】
13 # laiyu 发表于 2013-8-19 15:54
会期间是30人代表,闭会期间是10代表,全国人大在,1团30代,人大不在,全国常委,10代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提出法律案
12 # huakang 发表于 2013-7-31 13:26
黄朔 2010年09月10日 15:27:01
会议期间:多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一个代表团、30名以上的人大代表;主席团决定是否列...
11 # 545167087 发表于 2012-9-6 14:46
全国人大在,1团30代,人大不在,全国常委,10代表。别说啥的10个代表行30个代表怎么就不行,说明脑里缺根筋,你说20个代表能向全国人大提吗?
10 # 灰色颓废 发表于 2012-8-11 16:18
lizengfa 2011年08月04日 17:14:56
与会期间是30人代表向人大提出法律案,闭会期间是10人大常委代表向人大常委会提出法...
大哥向人大常委会提的时候,人大会散会了。那30个代表都回家抱老婆睡觉去了,怎么提议案!
9 # lizengfa 发表于 2011-8-4 17:14
与会期间是30人代表向人大提出法律案,闭会期间是10人大常委代表向人大常委会提出法律案
那么 30人向二则提出法律案有什么不可?10都可以,30人就不行了?扯淡
8 # 黄朔 发表于 2010-9-10 15:27
会议期间:多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一个代表团、30名以上的人大代表;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闭会期间:多了委员长会议、10名以上的常委委员;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委员长会议的提案由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7 # 黄朔 发表于 2010-9-10 15:20
第十二条 【机构提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列入会议议程。
   第十三条 【代表团或代表提案】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第二十四条 【机构提案】委员长会议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如果委员长会议认为法律案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可以建议提案人修改完善后再向常务委员会提出。
   第二十五条 【常务委员会提案】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十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不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应当向常务委员会会议报告或者向提案人说明。
   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时候,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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