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演出组在该自然保护区内景点修建的是临时建筑物,其影响环境的行为不受我国环境保护法的约束
- 演出组为了演出需要而搭设栈桥,不属于工业性项目,也没有排放污染,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无需过问
- 演出组的行为即使对当地环境有影响,也不构成跨区环境问题,不属于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范围
- 对于该演出组的上述行为,我国法律目前没有可适用的处罚规定
《风景名胜区条例》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风景名胜区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风景名胜区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条 设立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文物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组织论证,提出审查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公布。
第二十二条 经批准的风景名胜区规划不得擅自修改。确需对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中的风景名胜区范围、性质、保护目标、生态资源保护措施、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开发利用强度以及风景名胜区的功能结构、空间布局、游客容量进行修改的,应当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对其他内容进行修改的,应当报原审批机关备案。
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确需修改的,应当报原审批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