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试卷三 » 2003年真题 » 分年真题 » #11381 题目内容及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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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司考真题卷三第26题]:个体工商户崔某从1994年起在某市经营一饭店,领有营业执照,1997年因妻子生病急需用钱因而将饭店转让给赵某经营,但双方并未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的更名手续。赵某经营过程中,致使多名顾客食物中毒,这些顾客决定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此案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应如何确定?
  • 顾客是原告,赵某是被告,崔某与本案无关
  • 顾客是原告,崔某是被告,赵某与本案无关
  • 顾客是原告,崔某与赵某是共同被告
  • 顾客是原告,赵某是被告,崔某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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