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试卷三 » 2003年真题 » 分年真题 » #11372 题目内容及评论
11372#
[03司考真题卷三第35题]:私营企业主王某办公用的一台电脑损坏,遂嘱秘书张某扔到垃圾站。张某将电脑搬到垃圾站后想,与其扔了不如拿回家给儿子用,便将电脑搬回家,经修理后又能正常使用。王某得知电脑能够正常使用后,要求张某返还。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张某违反委托合同,不能取得电脑的所有权
  • 张某基于先占取得电脑的所有权
  • 王某有权要回电脑,但应当向张某予以补偿
  • 因抛弃行为尚未完成,王某可以撤回其意思表示,收回对电脑的所有权
  
本题有 3 条评论
参考答案: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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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水的海洋 发表于 2013-2-22 18:00
A,D ×
2 # degress01 发表于 2012-9-8 12:44
qixiyuai 2009年07月30日 20:29:40
王某嘱咐张某将电脑扔掉是否为委托合同?如果是,则张某是否违反委托合同?
没有《条文》依据,全部靠民法理论;
1 # qixiyuai 发表于 2009-7-30 20:29
王某嘱咐张某将电脑扔掉是否为委托合同?如果是,则张某是否违反委托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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