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试卷一 » 2003年真题 » 分年真题 » #11008 题目内容及评论
11008#
[03司考真题卷一第84题]:法律解释、法律推理与法律职业、法律思维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法学院同学甲与乙对此有过讨论。甲认为:①法律职业的独特性与其所特有的法律思维是分不开的;②法律思维是一种仅仅依靠法官自由裁量的思维;③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是抽象的,它具体体现在法律思维中。乙则认为:①法律思维是一种仅仅进行形式逻辑推理的思维;②通过进行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能够培养和深化法律思维,有助于保持法律职业的自律和自治。下列何种选项的观点是正确的?
  • 甲的观点①和②
  • 甲的观点①和乙的观点②
  • 甲的观点③和乙的观点①
  • 甲的观点②和乙的观点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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