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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11#
[04司考真题卷二第48题]:2004年6月2日,某县第一中学发生学生集体食物中毒,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下列哪种措施是合法的?
  • 第一中学在事发后2小时向县卫生局报告
  • 省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卫生部报告
  • 县医院收治中毒学生后对中毒严重的学生采取就地隔离观察措施
  • 县政府对当地水源和食物采取紧急控制措施
  
本题有 4 条评论
参考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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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degress01 发表于 2012-8-29 08:53
灰色颓废 2012年08月17日 22:46:12
只有本级报给政府,上级的都是卫生行政部门。
大纲删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3 # 灰色颓废 发表于 2012-8-17 22:46
只有本级报给政府,上级的都是卫生行政部门。
2 # kerry_123 发表于 2010-8-2 10:32
A项也没错啊,是事发“后”2小时“内”啊
1 # yiwen0217 发表于 2009-8-31 13:33
法条是:第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二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本题A项是事发后2小时向县卫生局报告

一个是内,一个是后,怎么能一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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