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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51#
[05司考真题卷三第39题]:甲诉乙的合同纠纷案件,经一审、二审法院的审理,甲胜诉。乙申请再审,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再审过程中,乙提出反诉。对此,法院应如何处理?
  • 将乙的反诉与甲提出的本诉合并审理
  • 裁定驳回乙的反诉
  • 判决驳回乙的反诉
  • 就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乙另行起诉
  
本题有 11 条评论
参考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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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jpriver 发表于 2013-8-18 16:34
本案是二审案件再审过程中对原审被告反诉的处理,对此,根据 民事诉讼法207条的规定,因生效裁判是二审法院作出的,可知对二审案件适用二审程序进行再审
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 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信增加的诉讼请求或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10 # shenlly727 发表于 2012-8-22 16:43
这解释33在2010年第三卷82题就有体现,旧题重做应该选B。
但是33条第二款还有:“经在陈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后,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民诉126(关于合并审理的):“原告增加诉讼请求的,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至此可以得出,再审程序中的增加或者变更诉讼请求处理方式要区分二审提审还是发回重审。
9 # 灰色颓废 发表于 2012-8-16 18:56
《若干意见》92年的司法解释..........
8 # 灰色颓废 发表于 2012-8-16 18:54
根据《审判监督程序解释 》33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具体的再审请求范围内或在抗诉支持当事人请求的范围内审理再审案件。当事人超出原审范围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的,不属于再审审理范围。……,因此,在再审中,当事人提出新的诉讼请求,增加新的诉讼请求,都不是再审案件的审理范围。因此本案中法院不应当对反诉进行调解,正确答案应为B
7 # crazyeer 发表于 2012-8-15 21:42
05年选D,现在应该选B
6 # 风雨中相逢 发表于 2012-8-5 15:31
楼上的看看08年新出的司法解释吧,4楼说的对不对,请看司法解释33条,再来回答。胡乱下结论很好笑啊。
5 # 上帝之拳 发表于 2012-8-1 16:48
支持4楼的说法。
4 # 18060668 发表于 2011-9-2 17:55
粗心了,生效裁判是二审做出的,应该是D,如果是1审,就合并审理
3 # weiweisir 发表于 2011-8-16 21:24
我也在纠结这个问题啊。。。
《审判监督程序解释 》33条与本题答案有冲突。
2 # caonimeima 发表于 2011-7-30 18:59
同意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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