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了乙的股票,甲买到的就是甲账户里抛出来的股票?完全扯淡啊。所以甲的得利不是基于乙的损失啊。乙的损失是损失,所以是故意毁坏财物罪;而甲的得利你敢说正好和乙的抛售有因果关系,那么在事实不清的情况下,没有因果关系,至少疑罪从无吧。
(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四)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编 分则·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盗窃时你偷来的价值和损失的价值是相等的,本题不相等,选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