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试卷二 » 2002年真题 » 分年真题 » #1057 题目内容及评论
1057#
  59.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刑事案件,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人民法院依法为其指定了辩护人,但是被告人拒绝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人民法院不应当准许
  •   被告人无权拒绝人民法院为其指定的辩护人
  •    人民法院应当先审查,被告人有正当理由的应当准许
  •   人民法院准许后,被告人需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为其另行指定辩护人
  
本题有 1 条评论
参考答案: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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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路多多 发表于 2013-8-3 20:37
刑诉解释 42条 高检规则 41条
盲聋哑半疯未成年无期死刑
增加了无期法律援助指定辩护
指定义务主体从法院扩张到公检法
指定辩护时间扩展至侦查 审查起诉 审理 三个诉讼阶段 不仅仅局限于审判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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