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使领馆代为送达的只能是在我国境内没有住所的,具有我国国籍的受送达人
外交官当原告的,一律不得豁免)
2008-1-99;
A项是卷一 三国法啊;
最高法院关于法院受理涉及特权与豁免的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8-1-99;只管被告、第三人,不管原告;
(2007年5月22日) 法释[2007]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为严格执行《民事诉讼法》以及我国参加的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保障正确受理涉及特权与豁免的民事案件,
我院决定对法院受理的涉及特权与豁免的案件建立报告制度,特做如下通知:
凡以下列在中国享有特权与豁免的主体为被告、第三人向法院起诉的民事案件,法院应在决定受理之前,
报请本辖区高级法院审查;高级法院同意受理的,应当将其审查意见报最高法院。在最高法院答复前,一律暂不受理。
一、外国国家;
二、外国驻中国使馆和使馆人员;
三、外国驻中国领馆和领馆成员;
四、途经中国的外国驻第三国的外交代表和与其共同生活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五、途经中国的外国驻第三国的领事官员和与其共同生活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六、持有中国外交签证或者持有外交护照(仅限互免签证的国家)来中国的外国官员;
七、持有中国外交签证或者持有与中国互免签证国家外交护照的领事官员;
八、来中国访问的外国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外交部长及其他具有同等身份的官员;
九、来中国参加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召开的国际会议的外国代表;
十、临时来中国的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的官员和专家;
十一、联合国系统组织驻中国的代表机构和人员;
十二、其他在中国享有特权与豁免的主体。
对B有异议。
认为涉外的不动产应是专属管辖,不能协议确定。
迂腐;
您最好加一句:不得约定由最高法一审;
认为涉外的不动产应是专属管辖,不能协议确定。
由使领馆代为送达的对象只能是在我国境内没有住 所的具有我国国籍的受送达人,而不能那个是外国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