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题冲刺班未多次强调太不应该!
严重同意!!!!
难度这么大 为什么冲刺班不多次强调 下次要注意了!!
1、无正当理由不到庭——“可以”延期(民诉法146)
2、经两次传唤仍不到庭,如是必须到庭的被告,如赡养费案(民诉意见112)——“可以”拘传(民诉法109)
3、经传唤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民诉法144)
所以上述三步都是“可以”,题目中C和D都是可以选的。我觉得答案是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把道理搞清楚。
为什么有的是缺席判决呢
此题冲刺班未多次强调太不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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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度这么大 为什么冲刺班不多次强调 下次要注意了!!
为什么有的是缺席判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