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试卷三 » 2007年真题 » 分年真题 » #10349 题目内容及评论
10349#
[07司考真题卷三第82题]: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案件的审理程序中公告是必经的程序?
  • 甲在车祸中导致精神失常,其妻向法院申请要求认定甲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 2005 年 1 月乙被冲入大海后一直杳无音信,2007 年 3 月其妻向法院申请宣告乙死亡
  • 丙拿一张 5 万元的支票到银行兑现,途中遗失,丙向银行所在地的区法院提出申请公示催告
  • 某施工单位施工时挖出一个密封的金属盒,内藏一本宋代经书,该施工单位向法院申请认定经书及盒子为无主财产
  
本题有 12 条评论
参考答案:B,C,D
您的答案:
答案解析: 您需要[登陆]或[注册]以后才可以查看本题详细解析
答案投票:您认为题库提供的答案及解析正确吗?请在下面认真投票哦!
27
8
2
详细评论内容
12 # anquan01 发表于 2012-9-5 17:11
讨论这些都没用,大家应该找那个冲刺班去,他们全部真题都讲一遍的,一班在手,思考无忧哈。。。。。
11 # hfeng0120 发表于 2012-7-14 10:34
认定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案件,为保护认定无民事行为的公民,无须公告、
对于宣告死亡的案件,必须公告寻找下落不明的人,无果才能宣告
票据的遗失,公告以催促利益人申报
无人认领的财物,须公告,催促物主尽量认领
10 # erge 发表于 2011-9-5 19:34
D项属于国家财产,怎能认定无主?
9 # yyl1987 发表于 2011-8-24 00:35
下列关于票据丧失后挂失止付的表述中,错误的是:任何票据丧失,失票人均可以及时通知付款人挂失止付
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
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三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三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票据法》第15条规定,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三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可见,A选项说法过于绝对,错误,当选。BCD选项均符合法律规定,不当选

不是说是必经程序吗?为什么可以诉讼呢?
8 # Me察德太深 发表于 2011-8-20 17:18
怎么又有“错了不应该”
7 # at_home 发表于 2011-8-1 16:34
不是说埋在地下的,都是国家的吗
6 # 问道12 发表于 2011-6-19 17:25
D 项是认定财产无主案件,根据《民诉法》第 175 条的规定,公告也是必经程序,目的是督促所有人认领财产。
5 # kenko 发表于 2010-8-29 22:57
宋代的经书 不一定就是宋代人埋的。有可能是你隔壁古物收藏家昨晚埋的。
4 # alinaok 发表于 2010-8-18 07:34
D 项是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公告满一年无人认领。
3 # 小崔说事 发表于 2010-8-16 21:43
你记住特别程序几乎都要公告
点击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