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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1#
[07司考真题卷一第58题]:关于历史上法学家法律解释、法学著作的效力,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中国西晋及唐朝,律学家、官员对法律的解释经皇帝批准颁行以后,具有法律效力
  • 古代罗马帝国时代,经皇帝授权的法学家的解释具有法律效力
  • 美国有许多著名的法学家同时为杰出法官,他们的法学作品具有立法的意义
  • 在现代德国,法学教授的著述是法官适用民事法律时的重要参考材料
  
本题有 5 条评论
参考答案: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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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340299774 发表于 2016-9-7 22:03
同样感到困惑,任何国家的立法都会借鉴或参考法学家对法律的理解吧,或者法学家的著作吧,这就是法学家解释与著作的立法意义啊。立法意义不能等同于立法吧?
4 # degress01 发表于 2012-8-13 15:58
风雨中相逢 2012年06月14日 16:20:07
这个解释的逻辑有问题吧,有立法意义=立法?
 A.中国西晋及唐朝,律学家、官员对法律的解释经皇帝批准颁行以后,具有法律效力
[淳于闻拓展:必须中外皇帝批准授权,才有效]

  B.古代罗马帝国时代,经皇帝授权的法学家的解释具有法律效力
[淳于闻拓展:必须中外皇帝批准授权,才有效]
3 # 风雨中相逢 发表于 2012-6-14 16:20
这个解释的逻辑有问题吧,有立法意义=立法?
2 # milkdog 发表于 2011-6-25 19:03
D项我没有选,教材上没有,大纲上也没有
1 # 问道12 发表于 2011-6-13 21:48
美国法学家的法学作品对法律发展具有影响,但不能 说具有立法的意义,因为法学家没有立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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