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十二章 担保物权 » 民法 » #10060 题目内容及评论
10060#
甲租赁公司向乙财务公司借款20万元,乙要求甲提供担保,甲便将出租给丙公司使用的一台吊车出质给乙公司。甲公司随即通知了丙公司,后甲公司因经营困难又将该吊车出卖给丁公司,并通知丙公司将该吊车交付给丁公司。对于甲公司的出质和出卖行为,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 甲公司的出质行为不生效力,因为甲公司未实际将该吊车交付给乙公司
  • 甲公司的出质行为已发生效力,因为甲公司已通知了丙公司
  • 甲公司的出卖行为无效,因为丙公司对该吊车仍享有质权
  • 甲公司的出卖行为效力未定,因为乙公司对该吊车享有质权
  
本题有 81 条评论
参考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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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 fei_wolf 发表于 2018-12-5 11:03
(审计部)法务 2015-11-7 09:59
未经质权人同意处分质物的无效。
 第八十八条 出质人以间接占有的财产出质的,质...
80 # 宝宝丫 发表于 2017-2-6 22:18
但是如果B对,那D也应该对啊
79 # mongkekhan 发表于 2016-4-13 16:09
好题,不过被解析和答案毁了。
78 # (审计部)法务 发表于 2015-11-7 09:59
未经质权人同意处分质物的无效。
 第八十八条 出质人以间接占有的财产出质的,质押合同自书面通知送达占有人时视为移交。占有人收到出质通知后,仍接受出质人的指示处分出质财产的,该行为无效。

77 # 九霄倚虹 发表于 2015-5-24 21:27
按老钟写的书251页,此题应该选B
jackyhu1681 2014-6-25 18:04
根据《物权法》第212条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根据《物权法》第2节...
76 # niuchengwen 发表于 2015-1-15 15:32
答案无疑是B
75 # 936481662 发表于 2014-11-26 15:47
是指示交付,但是只是甲书面通知乙才能视为交付完成啊!
74 # 丽丽418 发表于 2014-10-22 14:58
本身公司和公司之间的拆借行为时无效的,主合同无效,那么担保债权的质押合同就是无效的。
73 # dgsuwei 发表于 2014-7-26 20:34
jackyhu1681 2014-6-25 18:04
根据《物权法》第212条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根据《物权法》第2节,“交付”分为:现实交付,简易交付,指示交付,占有改定。题目中明显是指示交付行为。另外,《担保法解释》88条规定:出质人以间接占有财产出质的,质押合同至书面通知送达占有人时视为移交。占有人收到出质通知后,仍接受出质人的指示处分财产,该行为无效。据此可知,出质行为已经生效,B选项正确;丙公司收到出质合同书面通知后,仍接受甲公司指示处分财产,该行为应当无效,所以买卖行为不发生物权效力。所以答案选B.
同意。
72 # zf200293 发表于 2014-7-3 16:34
讨论终结
赵玉杰 2012-1-14 14:11
我认为答案是正确的,关键点在于甲公司两次通知的内容
1:甲通知丙的内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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