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知识产权权利人阻止被许可人对许可合同中的知识产权的有效性提出质疑
- 知识产权权利人进行强制性一揽子许可
- 知识产权权利人在许可合同中进行价格歧视
- 知识产权权利人在许可合同中规定排他性返授条件
- 为维护国家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 违反我国承担的国际义务的
- 为建立或者加快建立国内特定的服务行业
- 为保障国家外汇收支平衡
- 倾销进口是国内产业损害的惟一原因
- 倾销进口必须是造成国内产业损害的一个原因
- 其他因素造成的国内产业损害不得归因于倾销进口
- 没有倾销进口,就没有国内产业损害
- 5年
- 4年
- 3年
- 8年
- 申请人撤消申请
- 倾销幅度低于10%
- 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存在倾销、损害或者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
- 倾销进口产品实际或者潜在的进口量或者损害属于可忽略不计的
- 以进口产品的同类产品,在出口国(地区)国内市场的正常贸易过程中的可比价格为其正常价值
- 以进口产品的同类产品出口到一个适当第三国(地区)的可比价格为其正常价值
- 以进口产品的同类产品在原产国(地区)的生产成本加合理费用、利润为正常价值
- 以进口产品的同类产品在我国的生产成本加合理费用、利润为正常价值
- A 只能依法提起行政复议
- B 只能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C 先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D 既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环境保护条款
- 反倾销条款
- 保障条款
- 保护幼稚工业条款
- 国内产业受到的损坏的原因必须是由于进口产品数量增加而引起的,进口产品数量的增加是指进口产品数量的绝对增加或者与国内生产相比的相对增加。
- 保障措施可以采取提高关税、数量限制等形式,而临时保障措施可以采取提高关税、提供保证金、保函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
- 保障措施应针对正在进口的产品实施,并区分产品的来源国
- 保障措施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4年,最长不得超过8年
- 海关总署
- 国家税收委员会
- 商务部
- 农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