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卷【众合教育】 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冯强视为被张广收养,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参与继承
- 冯强不属于法定继承人,不能参与遗产分配
- 冯强能够参与遗产分配,但分得份额只能少于继承人
- 冯强能够参与遗产分配,分得的份额可以多于继承人
- 任立春没有参加合伙的经营,因此不承担连带责任
- 张磊一直反对李博参加合伙的经营,因此不承担连带责任
- 李博的入伙有效,因此李博不承担连带责任
- 由李丰凯、张磊、任立春承担连带责任
- 由沈某承担责任,因沈某是劳务接受人
- 由姜某与程某承担责任,因损害是他们二人过错所致
- 由小孩父母承担责任,因其疏于监护
- 由沈某、姜某和程某负连带责任
- 由任立春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 由王明华、曾牛平、葛雅君、任立春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由王明华、曾牛平、葛雅君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由张薇自己承担损失
- 刘小惠与吴改间的债权转让协议,自通知孙艳时生效
- 刘小惠与吴改间的债权转让协议,自孙艳同意时生效
- 孙艳得以其对刘小惠的债权向刘小惠主张债的抵销
- 孙艳得以其对刘小惠的债权向吴改主张债的抵销
- 不得解除合同,也不得中止履行,否则是乘人之危
- 不得解除合同,但可中止履行
- 既可解除合同,也可中止履行
- 可以解除合同,但不得中止履行
- 合同未成立,因为石勇与徐敏没有就价格条款达成一致
- 合同未成立,因为徐敏没有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
- 合同已成立,徐敏可以按照每斤1.8元支付价款
- 合同已成立,徐敏应当按照每斤2.5元支付价款
- 罗旋有权要求新华书店履行交付《真题解析》的义务
- 罗旋有权要求新华书店赔偿往返车费10元的损失
- 罗旋只能要求雇员张舜承担赔偿往返车费10元的损失
- 罗旋的行为属于自冒风险,无权请求新华书店赔偿往返车费10元的损失
- 广源公司有权禁止实验中学建造该教学楼,因为广源公司系地役权合同的当事人
- 业主无权禁止实验中学建造该教学楼,因为业主不是地役权合同的当事人
- 业主无权禁止实验中学建造该教学楼,因为地役权合同未经登记
- 涉及地役权的每个业主都有权禁止实验中学建造该教学楼
- 昌盛与兴达的买卖合同属于显失公平的合同,兴达有权起诉撤销该合同
- 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兴达有权通知昌盛解除合同
- 兴达有权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自己的义务
- 兴达有权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据是情事变更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