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第二审程序 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依法改判
- 裁定发回重审
- 判决维持原判,但在判决书中应指明一审法院在回避
- 应当将反诉与本诉一并审理、判决
- 直接将案件发回重审
- 可以对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发回重审
- 可以对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告知陈治另行起诉
- 仍将其列为二审的当事人,依法作出判决
- 仍将其列为二审的当事人,可以缺席判决
- 不能将其列为二审的当事人,但可直接根据上诉人的请求作出判决
- 不能将其列为二审的当事人,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 二审法院裁定终结诉讼后,区人民法院的离婚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二审法院裁定终结诉讼后,区人民法院的离婚判决不发生法律效力
- 区人民法院的离婚判决是否发生法律效力,取决于上诉期间是否届满,只要上诉期间届满,该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中,解除婚姻关系的部分发生法律效力,而财产分割部分不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