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法的本体 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仅适用于在国内的本国公民
- 既适用本国人,也对外国公民有效
- 适用于本国的一切公民
- 外国人在该国内不受法律的约束
- 《人民法院组织法》
- 《民族区域自治法》
- 《关于授权国务院在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方面可以制定暂行的规定或者条例的决定》(1985年)
- 《残疾人保障法》
- 法系是根据英国普通法(判例法)和欧洲大陆法典法的历史传统而对法所作的分类
- 法律体系是由一个国家的宪法、行政法、民法、经济法、刑法、诉讼法等构成的内部和谐一致、有机联系的整体
- 法系是具有同一历史传统的国家和地区的法的总称
- 法律体系是一国之内的法构成的体系,不包括其他国家的法或完整意义的国际法
-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 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 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 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 国内法
- 国际法
- 已失效的国内法
- 已失效的国际法
- 法律体系和法学体系都属于上层建筑中政治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 法学理论对法律体系具有重要的影响,是法律体系赖以存在的重要基础
- 在一个国家中,法律体系是指一套法律行为规范体系,而法学体系则是法理理论体系。
- 宪法和法律在法律体系中起主要作用,法学基础理论则在法学体系中起指导作用
- 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 行为能力是指法律关系主体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能力
- 法律权利是指能够参与一定的法律关系,依法享有一定权利和承担一定义务的法律资格
- 公民具有行为能力必须首先具有权利能力,但具有权利能力并不必然具有行为能力
- 法的主要渊源形式大致有制定法、判例法、习惯法。而学说和法理从来不是法的渊源
- 在我国,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主要是根据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而做出的分类
- 根据“条约必须遵守”的原则,我国参加的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均构成当代我国法的渊源之一
-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国家政策可以作为我国法院审理案件时的判决依据
- 家法族规
- 衡平法
- 法院判例
- 习惯法汇编
- 赡养父母
- 抚养子女
- 纳税
- 服兵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