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原投资人和现股东均为张平一人,故加工厂不必进行清算即可变更登记为一人有限公司
- 新成立的一人有限公司仍可继续使用原商号“金地”
- 张平为设立一人有限公司,须一次足额缴纳其全部出资额
- 如张平未将一人有限公司的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则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将加工厂改换成一人有限公司形式,属于原个人独资企业资格的消灭和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诞生
- 因原投资人和现股东均为张平一人,故加工厂不必进行清算即可变更登记为一人有限公司
- 新成立的一人有限公司仍可继续使用原商号“金地”
- 张平为设立一人有限公司,须一次足额缴纳其全部出资额
- 如张平未将一人有限公司的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则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