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省电视台、S省红十字会、B中学均无权请求神牛公司支付其余50万元
- S省红十字会、B中学均有权请求神牛公司支付其余50万元
- S省红十字会有权请求神牛公司支付其余50万元
- B中学有权请求神牛公司支付其余50万元
又忘记合同的相对性了,一提交才想起来,总是差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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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64条,65条规定了:
1向第三人履行,2由第三人履行。------------都是由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责任。
这题红十字会属于债权人吧,所以选C没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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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本题确实“太迂腐”!!
出题人的逻辑是:只有红会“郭美美”才有权要钱,B中学不是《赠与合同》当事人,居然无权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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