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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8#
[03司考真题卷一第54题]:证券发行中因虚假陈述致使投资者在证券投资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承销商应承担赔偿责任,下列哪些人应负连带赔偿责任?
  •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经理
  • 承销商的董事、监事、经理
  • 出具证券投资咨询意见的咨询机构
  •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本题有 10 条评论
参考答案: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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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WHXWIN 发表于 2014-4-3 12:12
B选项没有法律依据
9 # liangzhao8893 发表于 2011-8-4 01:21
新《证券法》不是已经改了吗?B不选了吖?怎么搞的
8 # rebeccaqyy 发表于 2011-5-9 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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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cjx200409 发表于 2011-4-21 15:26
B无法律依据
6 # hxh301 发表于 2010-9-2 06:53
证券法69和173条,答案AD
5 # 芝士挞 发表于 2010-8-26 01:13
B为什么不选?
4 # happygirlqyh 发表于 2010-8-20 21:30
ad
3 # lij0221 发表于 2010-8-16 10:51
依新发本题正确答案应为AD
2 # hzy9527 发表于 2010-8-8 16:15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怎么知道这些资料是假的,再说了
发行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承销的证券公司的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经理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 # 助我过司考吧 发表于 2010-6-20 20:17
2005年证卷法修订后为6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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