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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日志] 劳动律师日记(连载更新中。。。)

   
 楼主 大黄82 学法网大咖 发表于 2020-3-31 15:40:37 来自: 中国北京
这开庭快到什么程度,有一次,我开完庭出来,门口收费的大哥看了我一眼,说你走吧,就这么快。另外就是劳动仲裁案件,改判可能性极小,尤其是对于企业代理人来说,一审改判仲裁的机率在1/10,二审改判一审的不超过6%。所以基本上仲裁的结果,大概率就是案件的结果了。而且现在搞这个诉讼审判衔接工作,好多法院,不如朝阳,一审判决书都不写了,就是表格化的摘抄仲裁的结果,对于开庭前不看卷的法官,对于争议标的远小于其他纠纷的这种“小”案子,法官往往是没有耐心重新问一遍的,往往是顺着裁决书的内容先入为主就这么判了。所以大家一定要重视仲裁的结果,以前那种,仲裁不重要,到了一审反正是重新审的观点已经落伍了,不能再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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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大黄82 学法网大咖 发表于 2020-3-31 15:50:17 来自: 中国北京
除了快速之外,另一个特点就是裁判员们需要安全的结案。怎么叫安全,一方是个人,一方是单位,很多裁判者认为,单位再穷也比个人有钱,个人要是输了官司,能天天堵着法官的门,能抱着法官大腿,有个工伤待遇案件我是真的见着对方天天到法官办公室去堵法官,说好几天没吃饭了,法官没法子,只能给他十块说你先吃个饭去吧。但是公司输了这么不理性的少吧。
我之前开的一个庭,一个糊涂蛋包工头,承包工程赔钱了,反过来冒充自己也是农民工打官司,最后也就没判什么钱给他。二审开庭的时候,法官问他,你有什么需要说的吗,他从包里拿出一个白布,上边红字写的,血债血偿。法官一看说,你这是干啥,有话好好说,他平复了一下心情,用非常无辜的眼神看着单位领导说,“我弄死你”。法官一听就急眼了,说你把你那堆破烂拿走,出去,你别开了,你弄死谁啊,你现在就要犯罪了知道吗。最后这个案子法官说知道单位给他钱冤枉,但是你们这个案子都已经发回重审过一次了,对方又这样,花点小钱算送x神了吧。所以,法官会感受到压力,尤其是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时候,有时候那种压力,换了我们也承受不了。所以适当的在结果上偏向员工,有时候也是不可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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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大黄82 学法网大咖 发表于 2020-3-31 16:03:37 来自: 中国北京
很多法官现在判决类似案件前,都会查询之前的判决,所以如果我们能够把同类的生效判决拿出来,比说啥都好使。当然了负面效果就是,如果之前输过这样的案子,甚至是调解过这样的案子,都不排除可能存在败诉风险。前几天我去开庭,我比个人早到了,就先进屋交证据,顺便和法官聊几句,我材料还没递到法官手里,法官就说,这个案子你输了。我说证据您都还没看怎么就说我输了?他说,因为我们领导之前判过一个这样的案子就是判你们输,我说证据不一样,我这个证据很不错。他说那也没用,我就照着领导的判,还把他的电脑掰过来给我看,你看看,就这个,我从系统里都查到了。给我气的啊,忍了半天没有申请他回避。所以典型案件的判决,该收藏还是得收藏,典型案例该背还是得背一背。尤其现在北京搞繁简分流,速裁试点后,所有的民一庭法官都要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有些法官真的没做过劳动,也很多年没审过劳动了,也看不上这些小案子。当然了任何事务都是两方面的,好的一面是,有些法官跳出劳动本身,以一种新的视角来看待劳动案件,判出了一些新的有利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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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大黄82 学法网大咖 发表于 2020-3-31 18:30:01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北京
今天收到了两个判决,都是公司败诉,一个山东的,一个病假的,两个判的都不太好。后续估计也会出现在帖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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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大黄82 学法网大咖 发表于 2020-4-1 09:53:06 来自: 中国北京
去年我打了一百多个劳动的案子,二审改判的一个没有,对于劳动案件二审法官根本就不上心,有两个案子也是从仲裁一直错到二审。所以如果说仲裁结果是最重要的,那么另外一个机会就是,一审阶段要把握好,有新证据赶紧招呼,同样的证据同样的道理,仲裁说一遍一审说一遍,一审改的可能性说实话,也不太大。我去年几个仲裁败,一审胜的案子,都是在一审提交了公证书,或者补强了其他关键证据,才能反败为胜。最近的劳动争议审判领域,也出现了一些很不好的苗头,也特别想和大家说说,真的是不吐不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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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大黄82 学法网大咖 发表于 2020-4-1 10:13:11 来自: 中国北京
目前出现了很不好的趋势,就是针对企业的劳动争议案件处理思路出现了二元化的趋势。对于k歌之王、管家x app,山水地产这种要完蛋或者直接自己宣布完蛋的企业,仲裁法院都是玩命的压员工,补偿金赔偿金都别要了,把拖欠的工资给了得了。以管家x 为例,拖欠最多的有将近10个月的工资,这都是公司内部的员工啊。最后到了仲裁,单位给出的方案,自己辞职,拖欠的工资从今年7月开始分批支付,如果不同意,官司随便打,反正公司没钱,能不能挺到你们胜诉都两说着。然后仲裁就玩命的压员工,不少员工顶不住压力,拿了个白条就走了,后续还变成了分批支付,以后拿不到钱打官司还更麻烦了。
而对另外一些,合规要求高,或者说死不了的企业,就变本加厉的压企业,前一段我们管理的一个项目,因为疫情场地关闭了,远期应该要改绿地,不收费了,也就不需要售票员了。公司按照客观情况重大变化解除了员工,员工不干,集体维权,工会,仲裁,检查一堆人都来了,让单位写各种情况说明,各种汇报,说疫情期间就是不允许减员,我当时就想说,你们对于那些要死的企业怎么没有这个力度。把活着的企业往死里逼,把死了的企业,当爷爷供着,都什么玩意儿。乐视那一批人,到现在多少年了,有能拿到钱的吗,别说普通员工了,就是那些金融机构钱拿回来了吗?当撂挑子,比合法裁员成本低的时候,对于亏损企业怎么选。这就是劣币驱逐良币吧。这个案子最后单位给了高于法定标准的赔偿方案,还多给上社保,才给谈走了大部分,现在还有三个老大难就是不走,怎么都不行,就要卖票。请问没有收费的项目了,您上哪卖票去。不禁又让我想起了网上,高速路收费站撤销,收费员上访的视频,我们什么也不会干,我们就会收钱。这也说句题外话,作为员工其实也要时刻保有危机感,有些岗位早晚被技术革了命,现在进门还用人工吗,现在超市的收银都是机器扫码了,有些工种未来一定被取代,早作打算吧。

朝阳法院的法官在分享中,也不无抱怨的说,像k歌之王这种撂挑子的企业,是法院能管得吗,就是判了有什么用,还不是给法院执行找麻烦,这种企业,政府得出面啊,这股风刹不住,后边将死的企业直接死了不就完了,谁还在乎合规合法。
所以,有时候我也觉得很绝望,能请律师的企业一定是有合规要求的,我们面临的是什么法治环境,是什么压力,而那些死了的企业不会再找律师了,他们也在乎结果了,面对的又是什么法治环境,同样是减员,人家能拿到一份补偿没有,拖欠工资都分期的结果,而我们居然高于法定标准都送不走,这案子你说怎么打,不说脏话无一表达我现在的悲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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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大黄82 学法网大咖 发表于 2020-4-1 13:34:12 来自: 中国北京
刚刚某公司打电话来,问有没有裁员的方案,因为疫情影响线下的业务都无法开展,计划裁掉一些线下的人员,转战线上了。我说呵呵,你就找客观情况重大变化的理由吧,仍然不好说啊,这风口浪尖的,你要不是撂挑子,怕是得被狠狠的割上一刀吧,否则员工不干,政府估计也不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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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大黄82 学法网大咖 发表于 2020-4-1 20:51:59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北京
再说说外包和派遣的区别吧,2014年随着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实施。劳务派遣基本上算是完蛋了,三性不三性的都两说,这10%就受不了,所以规模已经被严重压缩了。以前代理派遣规定单位去打官司特别的省事,用工单位主说,我们什么都是同用工单位就完了。最后反正输赢都是连带的,用工单位一般都承担。但是自打派遣这个事被人社部法制司用暂行规定给掐死了,大家就都得另找出路。比如说,变成外包了。其实我觉得,有些政策初衷可能是好的,但是往往执行起来容易变形,可能是咱们中国人都太聪明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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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大黄82 学法网大咖 发表于 2020-4-1 20:56:14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北京
劳务派遣好歹还有个资质的要求,还有个注册资本的限制,现在改了外包,这个限制都没有了。而对于一些我们常说的假外包真派遣其实就是披上了外包的壳而已,干的实质真未必有多大变化。尤其是争议最大的外包和派遣的区别,到现在也没有明确说法,总体来看,还是看劳动过程的管理在谁手里,但是有时候这个事也并不那么明显,对于什么叫管理,什么叫监督,也不好区分。所以现在的真外包肯定有,但是名义外包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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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大黄82 学法网大咖 发表于 2020-4-13 08:55:21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北京
最近和传统媒体的老师合作做抖音,要求写一些一分钟小法条,所以集中精力在写那些,以下为范例。
发了offer用人单位又反悔的如何处理

现在Offer这个东西越来越流行,几乎是确定入职的必备手续,但是因为种种原因发出offer后,实际入职前用人单位又反悔的事情也不在少数。那么发了offer用人单位可以反悔吗?
首先要明确的是,在正式入职提供劳动前,员工和单位之间还没有建立劳动关系,所以有关offer反悔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
目前的主流观点是Offer的性质应该属于预约合同,单位一方反悔的,按照合同法中关于缔约过失责任的条款来处理。如果未能签订劳动合同的责任在单位一方,应当承担损失赔偿的义务,一般是一到三个月的工资,需要考虑员工是学生就业还是跳槽等不同情况,实践中这类案件绝大多数都是以调解结案。所以offer不能乱发,更不能乱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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