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说到了派遣和外包的区别,其实这个真的很难区别。按照之前《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征求意见稿,里边提到了,说看劳动过程是由谁来指挥的,后来争议太大,正式稿也给删除了。也就说直接指挥劳动过程的就是派遣,反之是监督工作过程就是外包,但是我们知道,劳动是个动态的过程,这个中间的沟通交流是很多的,不好说那个算指挥那个算监督。打比方说,单位把保洁外包给了保洁公司,大姐过来打扫卫生,给领导擦桌子,领导说,大姐别走,这里你帮我再擦擦吧。你说这个算指挥劳动过程,还是监督劳动结果。难道要领导给保洁公司打电话说,没擦赶紧,叫大姐回来才能避免直接的劳动过程管理吗。这个争议太大,也完全无法界定,所以直接给删了。之前征求意见里还有,违法的劳务派遣算单位直接用工,这个更是可怕啊,领导一句话啊,大姐不仅不是外包员工,有可能变了派遣,超过三性比例规定,大姐还成了甲方正式职工了,这也太魔幻了吧。后来这条也给删了。所以现在判断外包和派遣,我个人总结是这么几个角度,劳动合同签订,社保缴纳,工资发放,劳动管理,劳动关系解除,还有一个,就是和甲方的商务合同。商务合同其实是法官之前从来不说的,但是他们其实都要看这个,毕竟两个公司之间的合作关系,很大程度上会影响底层的劳动关系。所以商务合同一定要用心,措辞一定要严谨。我服务的大客户就是做外包的,这方面我们的经验教训非常多,如果各位有合作,也可以联系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