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看到论坛里有个年轻人问起尽职调查。想起执业第二年的一事,一次没有成功的委托引来几次成功的委托的例子,应该补充到本帖来。年轻律师总喜欢抱怨不知案源如何入手。这也许没有方法和捷径。总在那些不经意中,也会获得一些稳定资源。
身边的那些人,那些事。执业几年来,这样的例子也不少,想起来就提提。
说个相关故事来分享下吧。我在执业刚满一年0一个月的时候,洽谈过一个尽职调查的业务,股权转让,转让金是1500w 。业内正常收费在15到45。当时我为了在当事人(收购方)身上发展其他业务,给他开了个很低的律师费报价,10万。收购方有俩,一公司和一自然人。公司老总同意了报价,但另一自然人收购方觉得律师费太高。加上被收购方老总和他们两个都是好朋友,于是最后就没有委托。他们直接付200万定金就签约了(暂未办股权变更)。
哈哈,很快事情就来了。入驻经营一个月后发现债权债务远不是当初描述的样子,差距很大,收购方决定放弃收购股权。他们需要马上为这股权转让合同纠纷委托律师,当时已近春节,需要春节前立案。
当时我当然是他们第一律师选择。刚好在那几天筹办婚礼,腾不出手接这个案子,受让方委托了别的律师。此诉讼案10万律师费,当时我真是肉疼。后来因本次股权收购引起的7,8个买卖合同担保合同案子,当初的收购方都委托的我,也收了2,30律师费。收购方公司及老总从此也成了我长久客户。算起来他损失比当初我给他开的10万尽职调查律师费高出好多倍啊。
启示:充分和当事人剖析当前法律纠纷的风险(风险为重,收益为辅);风险提示后充分尊重当事人选择,不在乎一时得失;如果之后事态发展如你所料,八九不离十他就是你的人了。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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