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写吧,有朋友提意见了
说说法律援助吧
因为C所是国办所改制的,所以和司法局很熟悉,法律援助指派自然也多。我最早接触刑事业务也是从援助开始的,当时Y大律只给我定了一条——不要旨着那点补贴活着(听着很离奇,其实很现实),以至于我现在还有些办结的案子没有报结,说来惭愧。
其实法援的案子真的很锻炼人,因为没有家属的压力,反而更得施展。12年我第一个无罪辩护成功的案子也是指定辩护的。
我现在还记得,我第一个独自接受指定的案子就是个“名案”——国贸自焚案,现在网上还有相关资料。当时我论证汽油不可能在当天的气象条件下在国贸桥上点燃时,公诉人恐吓我说“我办理法律援助居然做无罪辩护!”当时差点在庭上就跟她干起来,当然现在也不会发生这样的情况了。总之一句话:好律师是案子喂出来的,我宁可做法律援助赔钱,也不愿意去做低收费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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