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重推出我的前同事——L律师
我去的时候他已经在C所待了五年了,那会四十多现在已经过五十了。衣着朴素,形容稍显猥琐,因为四十出头头发已经掉的差不多了。那会是只做区里的法律援助案子,后来开始做一些委托案件并比照我不断的调价,当然这是后话。
最初熟悉业务尤其是法援业务,我主要是跟着他。开个小夏丽,对我挺热情(后来听说我是C所第一个吃过他请饭的人),会见、阅卷、开庭神马的总是搭他的车,他也会给我讲些办案经验,我一直当成反面教材仔细研读。
印象最深的一个案子,一个东北的小伙子(那是我见过最彬彬有礼的被告人),是个大厦保安。因为继父在林场工作时被大树砸穿了腰,继续手术费,一时糊涂小伙子偷了大厦的一台服务器(价值三万多)。保安队长追到他的住处臭骂了他一顿,取回服务器还发动同事给他凑了些钱。这事本以为过去了,可一年后小伙子的前同事因为犯罪需要立功,就举报了他。单位出具了谅解说明和表现良好的证明,同事也给他写了求情信,如果他是北京人的话取保和缓刑的希望很大。我当时极力说服L律师去为他争取缓刑,他却因为嫌麻烦什么都没有做。最后小伙子被判了三年实刑,我因为不是承办人而且没有拿到执业证只能干着急。
这个案子是我一生的痛,同事对于辩护人的责任,在经验并不丰富的时候却有了最直观、最深刻的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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