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兄弟一起回复:①我觉得发表不同意见很好,人的思维难免局限,阅历差异大,所以你们重复不了我,我也复制不了你。但我抗拒攻击,反感一副高高在上的批判姿态,所以生气。②我很认同就是一次兄弟的分析,我的确因为没有更好的交流论坛,才在这大放厥词。且这里是法律职业板块,不是专业探讨板块,所以我没必要发专业贴,否则我近期的办案都是法官也没遇到过的,我不意在浙江年轻律师QQ群说,所以我更愿意分享我的感受心得,哪怕有些人觉得这有什么,但对我的感受而言,很有什么!③但部分不同意就是一次兄的以照取人:我比较书生气,的确赢得当事人信任,至少三教九流的当事人都是我的回头客,都帮我介绍客户,但我的稚嫩是娃娃脸,没办法,熟悉我的都说:外表是我的最好伪装,我的经历有些不能说,至少是一部电视剧了。我其实挺江湖,这点至少部分欺骗了就是一次兄弟,我有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