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的实习律师问有没有钱的时候,不是问能不能保证我一进所就有高收入,就能马上改变自己甚至家庭的经济状况。而是问能不能保证最基本的收入,我看到很多同仁发帖包括我本人在自己决定进入律所后都跟家人交代说近几年别指望我赚钱,包括楼主您的帖子也提到了这一点,不是么?所以说谈这个钱并不庸俗,古代学徒不给钱至少还管吃住呢,是不是呢?现代社会你让一个正值青壮年、花了父母大把积蓄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白干活不拿钱,请问?无论从哪方面讲他(她)能够交代,他(她)又该如何交待。
当然,你也可以说那没办法,你可以不干,想干的人多着呢。如果是这样,那你们那些所谓的精英就干脆承认这么一种说法吧:法律这个专业就是给官宦子弟设的。别在遮遮掩掩假装清高了。我总的意思是说实习律师问的工资是最最基本的工资,别一提这个事就骂实习律师贪财,难道律所喜欢那种三脚踢不出一个屁来,领导让往东觉不敢往西看一眼的奴才型助手吗?
我们法律人更应该去追求公平的价值,就拿社会上的销售行业来说,新员工一般前两三个月是基本工资,如果试用期过了,还没给公司带来业绩,那好,走人。如果干好了,自不待言。什么意思呢?说白了公司是拿这几个月的基本工资再赌,赌这个员工能否为公司带来业绩。要是不行,大不了输掉几千块钱而已。反观咱们高尚的律师行业呢?律所也想招到优秀人才,实习律师也想尽快进入角色,同样存在双向选择。谁也不愿意就拿个基本工资,人都是有自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