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复
  • 收藏

学法辩论第96期:佛山小夫妻代买火车票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芯绫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3-1-22 23:04:37 来自: 中国江苏南京
来学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肖榕娟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3-1-23 10:58:06 来自: 中国江西赣州
我认为不构成倒卖车票罪。理由如下:
倒卖车票罪的客观要件是:实施了以营利为目的,购买车票、船票后高价或者变相加价出卖。佛山新婚夫妇的购买车票后加价10元手续费的行为构成了倒卖行为。主观上,夫妇二人是以营利为目的的。
但是,本罪属情节犯,倒卖车票、船票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其罪,情节不属严重,即使有倒卖车票、船票的行为,也不能以本罪论处。从材料看,夫妇二人所购买的车票212张火车票已被收缴,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条规定:倒卖车票、船票或者倒卖车票坐席、卧铺签字号以及订购车票、船票凭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票面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
(二)非法获利累计二千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夫妇并未实际获利,属于犯罪未遂,并且火车票的票面数额是本就应如数交给铁道部门,所以,佛山夫妇的行为虽构成倒卖行为,但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不应当被刑事拘留。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ChinaLaw霸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3-1-23 11:03:05 来自: 中国河北石家庄
怎么可能是犯罪?无论根据刑法的旧理论中的犯罪构成四要件还是新理论中两要素三层次理论都构不成犯罪,什么叫倒卖?倒出来再高价出卖,而小夫妻只是在接受委托后再去通过合法途径去买相应的票,明显是一种代理行为。这都要管,警察闲的蛋疼吧,有本事去抓真真的票贩子,那种跟铁路职工勾结的那种,那才是票贩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xiaoaojianghu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3-1-23 12:13:24 来自: 中国河北廊坊
就案情而言,没有社会危害性,而没有社会危害性,就不可能构成犯罪。有些人提出:1、收10元无罪,那“黄牛”收取100元、200元难道也无罪吗?2、公民个人获取大量其它公民身份证件,如果用来从事非法行为怎么办?
对于第一点,我认为,单笔交易金额可以反映犯罪嫌疑人主观方面,如果只是收取合理的“辛苦费”、交易对方可以理解和认同,就没有倒卖获取暴利的主观意图,同时也没有危害买卖车票的经济秩序,相反,如果利用”一票难求”的车票市场现状,谋取高额利润,不论车票所有权有无转移,倒卖的主观意图都是明显的,也侵害了售票秩序,危害了社会利益。两者的本质区别是:前者交易双方,一方付出劳务,获得合理回报,另一方付出合理酬金,免除体力与精力,实质上是劳动与酬金的交易,交易结果是双方获利;后者一方付出“劳务”,更主要的是利用“条件”、“权力”,另一方要付出高额酬金,得到的是普通的交通服务,实际上是“权钱”或者其它不正当交易,已不是正常车票买卖,交易结果是少数人获暴利,绝大多数人受损。
对于第二点:只需用一句话反驳,根据罪行法定,此种“持有大量身份证”的危险犯没有与之相适应的罪名,只有利用身份证从事犯罪,才能依法定罪,疑罪尚且从无,对于没发生的事实岂能推测定罪。
执法,不必过于执着”代办费“的具体限额或者总额,应关注实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何明峰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3-1-23 22:12:47 来自: 中国广西
好像明白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金水汪汪 学法9级 发表于 2013-1-24 00:04:44 来自: 中国云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新闻报道放人了。先前有罪,现在无罪。执法机关给个释明……让我等也提升下法学素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M疏图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3-1-24 09:41:50 来自: 中国上海
支持反方观点:不构成犯罪
其代买行为没有社会危害性且属于委托关系。车票实名制,其代买的车票所有权属于委托者并不能任意转移,不属于倒卖行为,10元手续费依据其成本和双方合意属于合理收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xuboxie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3-1-24 16:52:19 来自: 中国江苏南通
构成犯罪-构成非法经营罪-此举打破了铁路系统对代售点的垄断-断了铁路系统对每个代售点可收取的30万布点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金水汪汪 学法9级 发表于 2013-1-24 22:56:01 来自: 中国云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人与人之间最本质的关系为经济关系。楼上正解,权利神圣不可侵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夏漠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3-1-24 23:50:51 来自: 中国福建三明
我觉得不构成犯罪,理由如下:第一,刑法第二条 【任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法  在本案中,小夫妻帮助农民买票,从小的方面来说,便利的农民,又赚取外快,从大的方面来说,现在这时候正是买票忙时,农民们在外工作了那么久就期待着回家,可是他们有的很多不懂的网购票,要是特意去车站买票,来回车费不说,万一买不到票怎么办,会不会引起农民暴动??
   第二,第三条 【罪刑法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请问,刑法规定没规定,帮别人买票是违法的??你让别人帮你做事情,难道不用给点辛苦费吗,况且,人家收10块钱多吗?不多
  第三,这是一份合法的委托代理关系,具体的楼上的都解释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网友热议

    77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