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构成犯罪,当事人并非在倒卖车票而是变相的以盈利为目的的帮助,就像是“带路收钱”一样,现在车票都是以实名制的形式购买的,这就说明是民工们自愿并请求,或者说是再寻求一种便利来购得车票…铁道部虽然现在已经采取了很多的方法来使得购票方便,但是对于一些没有文化基础的人来说还是比较困难的,就比如说 网络购票 首先你要有一定的电脑使用能力;其次要有一台电脑;再次就是要有网络银行……
是想一名什么样的民工才能具备以上三点要求,就算是去网吧也没有网络银行啊…
所以当事人的这种做法在某种程度上设计了刑法,但是更倾向于社会道德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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