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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ysl08 发表于 2020-12-30 08:21 工伤案件,不比财产案件,不适用风险代理。
jiangtony 发表于 2021-1-2 12:30 如果规避风险代理的禁令?可否计入办案费用里,例如低于95万,收费3万,算作公益;高于90万,才开始收取办 ...
前进中的2012 发表于 2021-01-02 17:55 现实是规避不了,毕竟也不是异地办案。这类案件过于敏感。尽量规避风险收费。如果遇见程序复杂的可能性的那就推给法援去做吧。
nice循 发表于 2021-1-2 19:13 一句话,你没从政治角度考虑。外国再高都重视契约里面的约定。中国喜欢考虑平衡各方利益,没办法,法律、 ...
前进中的2012 发表于 2021-01-03 19:42 这个案件无论从过程还是结果上看,都不是一个坏的结果,如果该案承办律师和律所一旦被处罚,那么就可能会形成一种恶性的示范效应,据我了解,大部分人损、工伤和劳动争议案件都是风险代理的。这样办案结束以后一旦当事人恶意反悔,投诉那么就难堪了,千万别高估了很多当事人的素质和人品。律师收不到钱还要被惩戒,那以后就会形成一种事前收费的效应。而绝大部分此类案件都是无法预先支付费用,不知道以后此类案件的出路在哪里?就以这个案件为例做了4年,这要如何收费才合理。我在基层摸爬滚打了很多年。有些魑魅魍魉远远超出人们的想象。进律所实习最重要的学习就是如果避免踩进坑。这个标题下的很多人,我并不清楚他们是不是律师,但是总在讲情怀,搬法律法规、行业规定等等认为风险收费不合理,我也认为这些规定的出发点事好的,但解决不了实际问题,这又有什么意义呢。前几年北京的法援案件打包的事情才过去多久,开庭前连嫌疑人是谁都不知道。现在呢,就是简单的走个会见的过场,套路辩初、偶、从、显著情一下,我一个朋友也是律师家里遭到了强拆,他回家维权,惹了一身麻烦还是没能阻止,这就是现实。根本解决不了现实问题,这让我想起了明史里的那些东邻党,我们这个国家从来不缺这些嘴炮党,缺的是经世致用之人。法律是一门社会学科,更需要这样的人才。 我没有贬低法援律师的意思,因为现在确实很多都是司法局抽调或者指派的,但是一旦法援律师面对这样的案件时,你觉得他怎么来帮助处理这样的案子,一个案件程序走了几年,自己搭时间不说,还要搭费用,面对着伤者的期许,还要期盼责任方别破产倒闭。相信很多法援律师早就望而却步了。法援很多律师的心态就是应付一下,同行之间很多事都是了解和相通的。这些想法都很好理解。就不过多的进行赘述了。前面还有一个人大言不惭的讲法律共同体,我不知道是学生还是什么,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姿态。三家打麻将三缺一律师来凑数,还不许你赢,这就是现实。律师不搜身才几年的事,实习律师不是律师才解释了多久。殴打扯衣服,骂律师法盲,颠覆、庄庄、柱柱的事情才过去多久自己心里没点数吗?发这个多就希望大家尽量少扯些没用的,多务实一些。
nice循 发表于 2021-01-04 10:46 你说的也不无道理,但是中国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时候总喜欢把党政部门或者所有的法律主体想成是好人,其实很多都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不停地利用法律漏洞和“某些合法外衣”(可称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你看着烦,但拿他没办法。我举个例子,估计大家都知道。就是法院拍卖资产,这个里面猫腻就大,里面很多都是跟法院法官有关系的个人和单位低价买走价值不菲的资产,但是人家看上去程序合法,你们拿他们又有什么办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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