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色法袍 发表于 2020-12-18 11:1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行政协议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参照民事法律规范确定;对行政机关变更、解除行政协议等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起诉期限依照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确定。
这是李佳老师考前三十六考点的最后一个知识点。回答一个问题,首先要看题目问什么,问题是这样设问的 黄某对补偿款不服,遂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行政协议无效,请问诉讼时效怎么计算?同学们再认真看一下上面的法条内容,有没有描述请求确认行政协议无效的内容;
还有回复仲裁条款无效(小孩都知道的知识还用的了讨论?)与我的讨论分析词不达意,原因是根本不明白我在分析什么,不在一个频道;
行政协议司法解释里,确实没有规定题干中情形的起诉期限或者诉讼时效。
但是考虑到行政协议的协议性质,本题也不是行政机关行使优益权以后出现的情形,因此适用三年好一些。
这是一道有争议的题。
法学鼓励大家各抒己见,但是法律中没有诉讼时效的规定少之又少,除非少数领域。法律并不鼓励权利人躺在权利上睡大觉。
行政协议生活中很常见,在已有司法解释的情况下,能将其理解为无起诉期限,确实出乎一般人的意料。可以当做一种学理解释吧,支持你更多的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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