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不论对错,我是按照你这个思路分析的 。但是后面想了下总觉得这个思路有点绕。感觉之前真题的答案思路就比较直接,就是那种一次定性的思路。如果这题均分特别低估计就是我们这个比较绕的思路,如果均分高估计就是3年了。按照楼主包括最高法的答复应该是将行政协议视为普通民商事合同,这样一来确实就该参照适用确认合同无效不受诉讼时效期限影响,这个分析应该也是没问题的 。但关键在这个案例包括设问里面出现的都是对260万的金额不满,并没有提示到相对人对整个行政协议全盘否定,所以从这个来看应该不适用确认无效的期限规定。虽然不太认可将楼主的答案作为最终答案,但最后的答案不管是3年或者是6个月,我觉得楼主的这个分析应该都是对的,至少有这种可能性存在。只能说可能是作为一个答案的多个得分点,单独答3年或者6个月可能还真的不够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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