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出近来一件普通的案子。个别新人提过,讲讲一些具体业务的事儿。这个案子可能会让新人感受一下律师们的业务风格。其实律师手头的案子疑难杂症不多,但处理方式各异,随着经验的增加,味道会更浓郁。
这个案子在上面几层提到过。一起合同纠纷,标的不算大,300万,委托人是准上市公司,对方也在筹备上市。既然说到了,就把能说的都说吧,包括收费。大家注意下:主合同是对方发来的扫描版,约定了仲裁条款,有对方部门经理签名盖章,无公章;合同履行过程中仅出现过一份书面证据有对方公司盖章,还是合同章。背景:我方急用钱,需要这300万。问题来了:
1,如果我们走仲裁,费用高。对方就一个理由“合同无公司盖章,仲裁条款无效”,仲裁费就会打水漂。再回到诉讼。这时间成本。。。。。
2,如果我们走诉讼。对方可能提异议:有仲裁条款,法院无管辖权。时间。。。。
考虑到可能的时间成本等因素,本案的收费是10w+10%。接案过程中,了解到对方一筹备上市公司,竟然没有法律顾问。于是,初步的方案定下来:走诉讼。
当时我的猜测是,几个因素:本案证据多,对方也没律师身份的常年法律顾问,甚至有可能他们连仲裁条款都没注意到;筹备上市中当然不想涉讼。据此定调走诉讼。
果然,起诉并保全后,对方联系我调解。艰苦的谈判后达成协议并约定了违约条款。现在第一笔款履行,第二笔也快了。
本案结案。
这个月已签和在签两个跨省大案(案件在新闻界里也算热门),很遗憾,我只是案子里小角色的辩护人。如果是主犯的辩护人,会更激起我对刑事辩护的热情。我一直认为,律师还是要做一些刑辩,那是我们的信仰和根本,是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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