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老师好!您的课上的真好,我基本都能理解,就是一点我不能理解。
关于“被害人承诺”的第二点“承诺者能够正确理解所处分的法益:A.基于对法益(即自己要付出何种代价)判断错误所作出的承诺无效;B.基于动机(即自己会获得何种益处)错误所作出的承诺有效。”
您举例子“甲男对乙女说:‘你和我发生关系,我带你去美国。’乙信以为真,于是发生关系。甲男一走了之。乙因为知道自己要付出何种代价是清楚地,所以乙的承诺是有效地”
那我是不是可以理解成被害人(乙女)承诺有效所以甲男无罪呢??
那换个例子“甲对乙说:‘给我一万,给你个古董(实际是假古董,但是乙不知)’,乙信以为真,给甲一万,甲一走了之”
我是不是可以理解成乙对自己付出的是何种代价(一万块钱)是清楚地,所以乙对甲拿走钱的承诺是有效地,所以甲无罪???? |